共34个轮次。
1897年至1950年间荷兰足球联赛实际为4个地区联赛冠军参加的锦标赛。1950年荷兰足协组织了首个全国性联赛,将4个地区联赛中的六个联赛组别的球队分为五组,每组同样采取主客制两回合联赛形式进行,五个小组冠军再以联赛形式决定冠军队伍。
直到1956年荷兰足协正式成立全国联赛,采取主客场制,废除冠军附加联赛,即现在的荷兰足球甲级联赛。在赛季完成后,联赛冠军直接获得下赛季欧洲冠军联赛的小组赛资格,亚军则需要参加下赛季欧洲冠军联赛的资格赛。另外,联赛的第3、4名获得下赛季欧罗巴联赛参赛资格。
扩展资料:
荷甲联赛的相关要求规定:
1、联赛的榜末球队(第18名)会直接降级至乙级联赛。同时,乙级联赛冠军会获得下一赛季的直接升级名额。排16及17名的球队将与乙级联赛2-7名的球队进行升级/降级附加赛。
2、两支保级球队均为各自小组的种子球队,分别与三支乙级联赛球队进行主客双循环的小联赛。每组的冠军就可以获得参加下赛季甲级联赛的资格,其馀球队则参加下赛季的乙级联赛。
3、联赛冠军次数最多的球队是阿贾克斯足球俱乐部33次。其次分别是PSV埃因霍温21次及费耶诺德14次。自1965年起,只有三次的联赛冠军并非由以上三大球会所取得。